馬上註冊,享用更多功能,讓你輕鬆玩轉地球。
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,沒有帳號?立即註冊
x
諮詢文件連同附件共 86 頁,列出多項政府的立法建議。在叛國及相關行為方面,政府建議設「叛國」罪,實際上涵蓋的不僅是如中國發動戰爭等,意圖危害中國主權而「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」同樣是叛國。
7 f; j1 l! c4 G8 N6 |4 p o$ K2 E+ S$ c" Z) l. Y
文件亦建議設「隱匿叛國」罪,若對叛國罪犯知情不報同屬違法,除非該犯罪事宜已被公開、被傳媒廣泛報道,則屬例外。
9 e7 K1 O9 i: ?1 H& ?) D5 T" s$ l8 [
在「煽動意圖」相關罪行方面,政府認為「煽動意圖」可以包括,意圖引起對《憲法》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、《憲法》規定的國家機構或中央駐港機構的憎恨或藐視;意圖引起對香港憲制秩序、行政、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。建議亦包括「意圖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」。, P# [ b9 q8 t$ z% o7 b: d
% I( f4 p y. ?" t& j1 S
「香港社會發展秘密」屬國家秘密
- J9 Q- l! X: }5 t' N
s8 A. ], X8 A0 ^3 r" ?9 |在國家機密方面,政府擬定義「國家秘密」並禁止披露。從建議的定義可見,除了國防建設、武裝力量、外交活動等秘密之外,「國家或香港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秘密」、「中央與香港特區之間的關係的秘密」等同樣被視為「國家秘密」。
" i, @- K$ f6 ^" U5 Y6 w
. o a; f" \, ~/ H! d* |另外文件提到 2019 年「暴徒」大範圍破壞交通設施、港鐵站和其他公共設施等,故政府擬新增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」罪,針對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地損壞或削弱公共基礎設施,並建議參考外國法律,任何人干犯類似的破壞活動罪,可處監禁 20 年至終身監禁不等。
$ V& E/ e5 d! _2 d2 C% W& y q5 M8 M4 S
保安局長可因國安禁任何組織運作. D1 j o( }, F2 F8 F- O# O
7 E# a C4 G- |/ x* M; \
文件又建議,把所有基於維護國家安全而禁止組織運作、解散組織等事宜,透過建議《社團條例》下的機制統一處理。如本地政治性團體,與境外政治性組織有聯繫,保安局局長可禁止該本地組織在香港運作。另外,保安局局長亦可用「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要」作理由,禁止任何本地組織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。8 v9 N) }4 e0 P2 a
- o6 m. |" |( _1 f引英國例子 延長羈留時間 阻諮詢某律師
( @- P" ~/ j* p" A9 d. U
& F9 U+ m/ X p% ]. t( [/ \* a$ @針對被捕人保釋的情況,文件引用英國的做法,指當地賦予警方向司法機關申請延長羈留期的權力,可阻止被羈留的人諮詢某律師等。港府認為可考慮引入措施,以確保執法部門在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有足夠時間調查,以及防範被捕人進一步危害國家安全。
+ p- k! C4 f( b* ]$ v+ Q1 P3 k y5 X, j9 i: X0 q
文件又引述英國收緊恐怖主義案件被定罪被告人獲得假釋的門檻,建議香港亦可考慮引入類似規定,「例如有關當局必須有充分理由相信囚犯不再構成國安風險,方可考慮提早釋放囚犯。」8 m6 l: k* O6 D- x7 J- D# s
1 D' z9 k. @9 \8 _* x4 j0 r, k特首李家超今日在記者會上表明,23 條的立法原則包括維護一國兩制方針、國家主權,亦會秉持「尊重和保護人權」原則,包括依法保護《基本法》訂定和聯合國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的權利,包括言論、新聞、結社自由等。對於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,李家超指會以法治原則,依法懲治;政府會訂立一條全新國家安全條例,以應對國家安全風險,落實「528 決定」,以及完成香港特區憲制責任。
0 c) S; z8 i% T2 u) o0 H+ `1 A3 P2 k" m8 O4 Z0 O
資料來源: https://ynews.page.link/LwK2x |